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斌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要约人如何要求撤回要约?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12-02 16:32)    点击:663

要约人如何要求撤回要约

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

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斌律师提供“公司法务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斌律师,王斌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斌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斌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烟台律师 | 烟台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斌律师主页,您是第34379位访客